昨天10/06,是7-11飲料第二件六折的最後一天.
就想說趁著午夜12點來臨之前,到住家樓下的7-11去血拼幾瓶飲料回來囤著.
有時,我真的是頭腦不清,突然少一根筋,原因為何我都不知道??
就想到7-8月的統一發票有中了三張共1400,不如就趁機換個幾瓶飲料回來好了.
於是,就隨意拿了其中一張中獎發票去小七兌換,一張,是的,現在想來都覺自己白目.
我就不知為何我腦袋瓜中會覺得我拿的那張是中二百元的.
到了小七,7-11店員請我在背後寫上基本資料,
中獎金額欄上寫了"貳佰元",姓名電話地址都沒少.
高高興興的就提了一袋飲料回家,只用了200元發票一張外加14元現金.
一直到今天下午,接到了一通電話,是7-11員工打來的,
她就說:你這張發票是一千元的.昨天怎麼只換二百呢?
!趕快跑到7-11,把剩餘的796元(扣印花)存入icash.
真的是謝謝那位員工,她說因為我常常把博客來的書送到那間門市.
所以她都知道我的名字了.
感恩啦!
是的,下次我一定會記得先把金額填上的.
















我也中了200元
拿去給老婆零花零花...做一個好老公
PS:
總冠軍賽重演去年戲碼
今年補強前兩名卻沒有進季後賽
反而是幾乎沒補強的,倪仔去老虎的兩隊爭冠
大概又跌破一堆球評的眼鏡
加油
兩隊
老牌的
好樣的
我記得我只中過一次一千的~XDDDD
全都是中兩百這種說~呵呵~
我有一個感想..那位小七的店員人很好耶..@_@
有的人根本不會發現
或是發現了,但根本不會告知
然後
下次媽咪要小心點啦
700多元可以喝很多杯city cafe耶^^
Comment Permissions: Allow comme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