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尊重著作權,那你呢?
我都會買正版的CD,我甚至連MP3都沒有.
我覺得到電影院看電影又冷又貴,可我不會因此而去買盜版,
因為我會等到電影台首播或是到百事達租來看.
記得我曾和我老妹爭論過一個話題,就是為什麼大家都要買盜版CD?
會開始討論這問題,是因為當時老妹剛從日本工作回台,
行李中帶回許多日本發行的單曲CD,就奇怪為何台灣沒有這種類型的CD在發行,
我們都覺得要是有種類型的CD在發行,單價較便宜,也許盜版就不會那麼猖狂.
老妹就說CD絕大多數都是學生在買,學生哪有這麼多錢,
所以才常常會去網路下載或是買盜版,不能太責怪他們.
我卻覺得,無論是誰,沒有這預算就不要想收藏,換個方式,
想聽音樂,透過電視或是電台就好,想看書卻不想買,去圖書館吧.
不讓出版社或是唱片業者有錢賺,下次不就沒有好聽好閱讀了嘛!
一張CD要價350~400也許是許多人不願付出的代價,
一本書要200~300也是有點小貴,但是知識無價.
若我覺得這音樂或是書籍值得收藏,我願意付這筆錢.
我會很納悶,音樂家製作出一首首美妙悅耳的音樂供大眾欣賞,
難道價值就只是那在大眾眼中便宜的"一張光碟"嗎?
空白光碟本身的確是便宜,可是一首音樂的背後卻是辛苦的代價.
作詞者難道不用飽讀詩書就能寫出感人的詞句嗎?
作曲者難道不用精通樂理就能譜出悅耳的音律嗎?
錄音不用租錄音室嗎?
封面不用美工設計嗎?
宣傳不用南來北往嗎?
那是許多一般大眾看不到的努力才孕育出的成果,
一本書也要排版校對印刷和美工呀!
許多人卻只想免費欣賞,好像那是應該一樣,因為誰叫你要賣那麼貴?
這是啥邏輯?他們又不是活該倒楣做白工的說.
想聆聽美妙音樂,想體驗電影磅礡的快感,使用者付費應是正確的觀念,正版是唯一途徑.
網路雖是開放的,部落格文章也應要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不該因為他是"開放的"就任意胡亂未經許可的轉貼.
我曾在我那人煙罕至的奇摩部落格寫過一篇算是我自己在抒發情緒的小文章.
是一篇有關去年世棒賽期間郭總震怒,和統一獅領隊槓上的新聞感想.
身為獅迷的我當然是為統一獅說話,可是卻似乎觸怒了一位正巧路過的中華隊球迷,
於是我在某棒球討論區(當然現在賽事已過,討論區已被移除)
看到有人把我那篇文大喇喇的就貼在討論區中,那位仁兄還說要大家評評理!
在當時那大家同仇敵愾為中華隊加油的氣氛之下,可想而知是被批得體無完膚.
我是球迷,也會去看那討論區,在我發現那文字是如此熟悉的當下,我是震驚的,
這不是我寫的嗎?有那種被萬箭穿心的感覺.
可是我卻也很悲哀的在那慶幸,
還好那位仁兄沒有順便貼上我的部落格網址,
不然我那人煙罕至的小小部落格會被謾罵塞爆吧!
自認還算是尊重著作權的我只能管好我自己.
http://blog.yam.com/tipoyes/article/17424042 (我尊重著作權,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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